《金史》·金史卷五 本紀第五 海陵

廢帝海陵庶人亮,字元功,本諱迪古乃,遼王宗幹第二子也。母大氏。天輔六年壬寅歲生。

天眷三年,年十八,以宗室子為奉國上將軍,赴梁王宗弼軍前任使,以為行軍萬戶,遷驃騎上將軍。

皇統四年,加龍虎衛上將軍,為中京留守,遷光祿大夫。為人僄急,多猜忌,殘忍任數。初,熈宗以太祖嫡孫嗣位,亮意以為宗幹太祖長子,而己亦太祖孫,遂懷覬覦。在中京,專務立威,以厭伏小人。猛安蕭裕傾險敢決,亮結納之,每與論天下事。裕揣知其意,因勸海陵舉大事,語在裕傳。

七年五月,召為同判大宗正事,加特進。十一月,拜尚書左丞,務攬持權柄,用其腹心為省臺要職,引蕭裕為兵部侍郎。一日因召對,語及太祖創業艱難,亮因嗚咽流涕,熈宗以為忠。

八年六月,拜平章政事。十一月,拜右丞相。

九年正月,兼都元帥。熈宗使小底大興國賜亮生日,悼后亦附賜禮物,熈宗不悅,杖興國百,追其賜物,海陵由此不自安。三月,拜太保、領三省事,益邀求人譽,引用勢望子孫,結其驩心。四月,學士張鈞草詔忤旨死,熈宗問:「誰使為之?」左丞相宗賢對曰:「太保實然。」熈宗不悅,遂出為領行臺尚書省事。過中京,與蕭裕定約而去。至良鄉,召還。海陵莫測所以召還之意,大恐。旣至,復為平章政事,由是益危迫。

熈宗嘗以事杖左丞唐括辯及右丞相秉德,辯乃與大理卿烏帶謀廢立,而烏帶先以此謀告海陵。他日,海陵與辯語及廢立事,曰:「若舉大事,誰可立者?」辯曰:「胙王常勝乎?」問其次,曰:「鄧王子阿懶。」亮曰:「阿懶屬踈,安得立?」辯曰:「公豈有意邪?」海陵曰:「果不得已,捨我其誰!」於是旦夕相與密謀。護衛將軍特思疑之,以告悼后曰:「辯等公餘每竊竊聚語,竊疑之。」后以告熈宗。熈宗怒,召辯謂曰:「爾與亮謀何事,將如我何。」杖之。亮因此忌常勝、阿懶,且惡特思。因河南兵士孫進自稱皇弟按察大王,而熈宗之弟止有常勝、查剌,海陵乘此構常勝、查剌、阿懶、達懶。熈宗使特思鞫之,無狀。海陵曰:「特思鞫不以實。」遂俱殺之。

護衛十人長僕散忽土舊受宗幹恩。徒單阿里出虎與海陵姻家。大興國給事寢殿,時時乘夜從主者取符鑰歸家,以為常。興國嘗以李老僧屬海陵,得為尚書省令史,故使老僧結興國為內應,而興國亦以被杖怨熈宗,遂與亮約。十二月丁巳,忽土、阿里出虎內直。是夜,興國取符鑰啟門納海陵、秉德、辯、烏帶、徒單貞、李老僧等入至寢殿,遂弒熈宗。秉德等未有所屬。忽土曰:「始者議立平章,今復何疑。」乃奉海陵坐,皆拜,稱萬歲。詐以熈宗欲議立后,召大臣,遂殺曹國王宗敏,左丞相宗賢。是日,以秉德為左丞相兼侍中、左副元帥,辯為右丞相兼中書令,烏帶為平章政事,忽土為左副點檢,阿里出虎為右副點檢,貞為左衛將軍,興國為廣寧尹。於是自太師、領三省事勗以下二十人進爵增職各有差。

己未,大赦。改皇統九年為天德元年。參知政事蕭肄除名。鎮南統軍孛極為尚書左丞。賜左丞相秉德、右丞相辯、平章政事烏帶、廣寧尹興國、點檢忽土、阿里出虎、左衛將軍貞、尚書省令史老僧、辯父刑部尚書阿里等錢絹馬牛羊有差。甲子,誓太祖廟,召秉德、辯、烏帶、忽土、阿里出虎、興國六人賜誓券。丙寅,以燕京路都轉運使劉麟為參知政事。癸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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