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金史卷一百一十 列傳第四十八

楊雲翼 趙秉文 韓玉 馮璧 李獻甫 雷淵 程震

楊雲翼字之美,其先贊皇檀山人,六代祖忠客平定之樂平縣,遂家焉。曾祖青、祖郁、考恒皆贈官于朝。雲翼天資穎悟,初學語輒畫地作字,日誦數千言。登明昌五年進士第一,詞賦亦中乙科,特授承務郎、應奉翰林文字。承安四年,出為陝西東路兵馬都緫管判官。泰和元年,召為太學博士,遷太常寺丞,兼翰林修撰。七年,簽上京、東京等路按察司事,因召見,章宗咨以當世之務,稱旨。大安元年,翰林承旨張行簡薦其材,且精術數,召授提點司天臺,兼翰林修撰,俄兼禮部郎中。崇慶元年,以病歸。貞祐二年,有司上官簿,宣宗閱之,記其姓名,起授前職,兼吏部郎中。三年,轉禮部侍郎,兼提點司天臺。

四年,大元及西夏兵入鄜延,潼關失守,朝議以兵部尚書蒲察阿里不孫為副元帥以禦之。雲翼言其人言浮於實,必誤大事。不聽,後果敗。

興定元年六月,遷翰林侍講學士,兼修國史,知集賢院事,兼前職,詔曰:「官制入三品者例外除,以卿遇事敢言,議論忠讜,故特留之。」時右丞相高琪當國,人有請榷油者,高琪主之甚力,詔集百官議,戶部尚書高夔等二十六人同聲曰:「可。」雲翼獨與趙秉文、時戩等數人以為不可,議遂格。高琪後以事譴之,雲翼不卹也。二年,拜禮部尚書,兼職如故。三年,築京師子城,役兵民數萬,夏秋之交病者相籍,雲翼提舉醫藥,躬自調護,多所全濟。四年,改吏部尚書。凡軍興以來,入粟補官及以戰功遷授者,事定之後,有司苛為程式,或小有不合輒罷去,雲翼奏曰:「賞罰國之大信,此輩宜從寬錄,以勸將來。」

是年九月,上召雲翼及戶部尚書夔、翰林學士秉文於內殿,皆賜坐,問以講和之策,或以力戰為言,上俯首不樂,雲翼徐以孟子事大、事小之說解之,且曰:「今日奚計哉,使生靈息肩,則社稷之福也。」上色乃和。

十一月,改御史中丞。宗室承立權參知政事,行尚書省事於京兆,大臣言其不法,詔雲翼就鞫之,獄成,廷奏曰:「承立所坐皆細事,不足問。向大兵掠平涼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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