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五十六

宗室宰相

  李適之 李峴 李勉 李夷簡 李程 李石 李回

  李適之,恒山愍王孫也,始名昌。神龍初,擢左衛郎將。開元中,遷累通州刺史,以辦治聞。按察使韓朝宗言諸朝,擢秦州都督。徙陝州刺史、河南尹。其政不苛細,為下所便。玄宗患穀、洛歲暴耗徭力,詔適之以禁錢作三大防,曰上陽、積翠、月陂,自是水不能患。刻石著功,詔永王璘書,皇太子瑛署額。進御史大夫。二十七年,兼幽州長史,知節度事。適之以祖被廢,而父象見逐武后時,葬有闕,至是丐陪瘞昭陵闕中,詔可。褒冊典物,焜照都邑,行道為咨歎。遷刑部尚書。適之喜賔客,飲酒至斗餘不亂。夜宴娛,晝決事,案無留辭。

  天寶元年,代牛仙客為左相,累封清和縣公。嘗與李林甫爭權不協,林甫陰賊,即好謂適之曰:「華山生金,采之可以富國,顧上未之知。」適之性疏,信其言,他日從容為帝道之,帝喜以問林甫,對曰;「臣知之舊矣。顧華山陛下本命,王氣之舍,不可以穿治,故不敢聞。」帝以林甫為愛己,而薄適之不親。於是,皇甫惟明、韋堅、裴寬、韓朝宗皆適之厚善,悉為林甫所構得罪。適之懼不自安,乃上宰政求散職,以太子少保罷,欣然自以為免禍。俄坐韋堅累,貶宜春太守。會御史羅希奭陰被詔殺堅等貶所,州縣震恐,及過宜春,適之懼,仰藥自殺。

  李峴,吳王恪孫也。折節下士,長吏治。天寶時,累遷京兆尹。玄宗歲幸溫湯,甸內巧供億以媚上,峴獨無所獻,帝異之。楊國忠使客騫昂、何盈擿安祿山陰事,諷京兆捕其第,得安岱、李方來等與祿山反狀,縊殺之。祿山怒,上書自言,帝懼變,出峴為零陵太守。峴為政得人心,時京師米翔貴,百姓乃相與謠曰:「欲粟賤,追李峴。」尋徙長沙。永王為江陵大都督,假峴為長史。至德初,肅宗召之,拜扶風太守,兼御史大夫。明年,擢京兆尹,封梁國公。

  乾元二年,以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於是呂諲、李揆、第五琦同輔政,而峴位望最舊,事多獨決,諲等不平。李輔國用權,制詔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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