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四十二
裴炎 劉禕之 魏玄同 李昭德 吉頊
裴炎字子隆,絳州聞喜人。寬厚,寡言笑,有奇節。補弘文生,休澣,它生或出游,炎讀書不廢。有司欲薦狀,以業未就,辭不舉,服勤十年,尤通左氏春秋。舉明經及第。補濮州司倉參軍,歷御史、起居舍人,寖遷黃門侍郎。調露二年,同中書門下三品。進拜侍中。高宗幸東都,留皇太子京師,以炎調護。帝不豫,太子監國,詔炎與劉齊賢、郭正一於東宮平章政事,及大漸,受遺輔太子,是為中宗。改中書令。舊,宰相議事門下省,號政事堂,長孫无忌以司空、房玄齡以僕射、魏徵以太子太師皆知門下省事,至炎,以中書令執政事筆,故徙政事堂於中書省。
中宗欲以后父韋玄貞為侍中及授乳媼子五品官,炎固執不從,帝怒曰:「我意讓國與玄貞,豈不可?何惜侍中邪?」炎懼,因與武后謀廢帝。后命炎洎劉禕之率羽林將軍程務挺、張虔勗勒兵入宮,宣太后令,扶帝下殿,帝曰:「我何罪?」后曰:「以天下與玄貞,安得無罪?」乃廢帝為廬陵王,更立豫王為皇帝。以定策功,封永清縣男。
后已持政,稍自肆,於是武承嗣請立七廟,追王其先,炎諫曰:「太后天下母,以盛德臨朝,宜存至公,不容追王祖考,示自私。且獨不見呂氏事乎!」后曰:「呂氏之王,權屬生人,今追崇先世,在亡跡異,安得同哉!」炎曰:「蔓草難圖,漸不可長。」后不悅而罷。承嗣又諷太后誅韓王元嘉、魯王靈夔,以絕宗室望,劉禕之、韋仁約畏默不敢言,炎獨固爭,后愈銜怒。未幾,賜爵河東縣侯。
豫王雖為帝,未嘗省天下事。炎謀乘太后出游龍門,以兵執之,還政天子。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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