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卷三十三 志第二十三

天文三

  月五星凌犯及星變

  隋大業十三年六月,鎮星贏而旅于參。參,唐星也。李淳風曰:「鎮星主福,未當居而居,所宿國吉。」

  義寧二年三月丙午,熒惑入東井。占曰:「大人憂。」

  武德元年五月庚午,太白晝見。占曰:「兵起,臣彊。」六月丙子,熒惑犯右執法。占曰:「執法,大臣象。」二年七月戊寅,月犯牽牛。凡月與列宿相犯,其宿地憂。牽牛,吳、越分。九月庚寅,太白晝見。冬,熒惑守五諸侯。六年七月癸卯,熒惑犯輿鬼西南星。占曰:「大臣有誅。」七年六月,熒惑犯右執法。七月戊寅,歲星犯畢。占曰:「邊有兵。」八年九月癸丑,熒惑入太微。太微,天廷也。冬,太白入南斗。斗主爵祿。九年五月,太白晝見;六月丁巳,經天;己未,又經天。在秦分。丙寅,月犯氐。氐為天子宿宮。己卯,太白晝見;七月辛亥,晝見;甲寅,晝見;八月丁巳,晝見。太白,上公;經天者,陰乘陽也。

  貞觀三年三月丁丑,歲星逆行入氐。占曰:「人君治宮室過度。」一曰「饑。」五年五月庚申,鎮星犯鍵閉。占為腹心喉舌臣。九年四月丙午,熒惑犯軒轅。十年四月癸酉,復犯之。占曰:「熒惑主禮,禮失而後罰出焉。」軒轅為後宮。十一年二月癸未,熒惑入輿鬼。占曰:「賊在大人側。」十二年六月辛卯,熒惑入東井。占曰:「旱。」十三年五月乙巳,犯右執法。六月,太白犯東井北轅。井,京師分也。十四年十一月壬午,月入太微。占曰:「君不安。」十五年二月,熒惑逆行,犯太微東上相。十六年五月,太白犯畢左股,畢為邊將;六月戊戌,晝見。九月己未,熒惑犯太微西上將;十月丙戌,入太微,犯左執法。十七年二月,犯鍵閉;三月丁巳,守心前星;癸酉,逆行犯鉤鈐。熒惑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而出,伺其所守犯,天子所誅也。鍵閉為腹心喉舌臣,鉤鈐以開闔天心,皆貴臣象。十八年十一月乙未,月掩鉤鈐。十九年七月壬午,太白入太微,是夜月掩南斗,太白遂犯左執法,光芒相及箕、斗間。漢津,高麗地也。太白為兵,亦罰星也。二十年七月丁未,歲星守東壁。占曰:「五穀以水傷。」二十一年四月戊寅,月犯熒惑。占曰:「貴臣死。」十二月丁丑,月食昴。占曰:「天子破匈奴。」二十二年五月丁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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