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遼史卷四十四 志第十四 曆象志下
朔考
古者太史掌正歲年以敘事,國史以事繫日,以日、月、時繫年。時月不正,則敘事不一。故二史合為一官,頒曆授時,必大一統。
遼、漢、周、宋,俱行夏時,各自為曆。國史閏朔,頗有異同。遼初用乙未元曆,本何承天元嘉曆法;後用大明曆,本祖沖之甲子元曆法。承天日食晦朏,一章必七閏;沖之日食必朔,或四年一閏。用乙未曆,漢、周多同;用大明曆,則間與宋異。國史敘事,甲子不殊,閏朔多異,以此故也。耶律儼紀以大明法追正乙未月朔,又與陳大任紀時或牴牾。稽古君子,往往惑之。
用五代職方考志契丹州軍例,作朔考。法殊曰「異」;傳訛曰「誤」;遼史不書國,儼、大任偏見並見各名;他史以國冠朔。並見注于后。
年
孟月朔
仲月朔
季月朔
太祖元年
丁未 耶律儼
梁丁丑
二年
梁任申
乙亥 儼
三年
丁酉
四年
梁壬辰
戊子 儼
五年
戊戌 儼
梁甲申
壬午 儼
梁辛巳
六年
丙戌 儼
七年
甲辰 儼
甲戌 儼
甲辰 儼
癸酉 儼
壬寅 儼
任申 儼
梁庚寅,誤。
辛丑 儼
庚午 儼
庚子 儼
己巳 儼
戊辰 儼
八年
戊戌 儼
丁卯 儼
丙申 儼
甲子 儼
九年
壬辰 儼
庚寅 儼
庚申 儼
戊子 儼
神冊元年
丙辰 儼
戊戌 儼
乙卯 儼
乙酉 儼
甲申 儼
甲寅 儼
癸未 儼
癸未 儼
壬子 儼
壬戌 儼
二年
辛亥 儼
庚辰 儼
庚戌 儼
己卯 儼
戊寅 儼
戊申 儼
戊寅 儼
丁丑 儼
三年
乙亥 儼
甲辰 儼
甲戌
癸卯 儼
癸酉 儼
壬申 儼
辛丑 儼
庚子
四年
庚午 儼
己亥 儼
戊戌 儼
丁卯 儼
丙寅 儼
乙未 儼
乙未 儼
五年
閏六月庚申
儼 大任
甲子 儼
癸亥 儼 誤,當作癸巳。 梁
癸巳 儼
壬戌 儼 誤,當作壬辰。
辛亥 儼 誤,當作辛酉。
庚寅 儼
己未 儼 梁乙未,誤。
己丑 儼 大任
己未 儼
戊午 儼 誤,當作戊子。
六年
戊子 儼
戊午 儼
丁亥 儼 誤,當作丁巳。
丁卯 儼 誤,當作丁亥。
丙戌 儼 誤,當作丙辰。 大任
己卯 儼 大任
甲申 儼
癸丑 儼 大任
壬午 儼
天贊元年
二年
辛未 儼大任 梁
庚午 儼 唐
三年
唐己巳
丙申 儼
丙寅 儼
乙未 儼
四年
唐癸亥
天顯元年
丁亥 儼 大任
唐乙酉
二年
唐癸丑
唐壬午
唐壬子
己卯 儼 唐
三年
閏八月癸卯
儼
戊申 儼
丁丑 儼 唐
丁未 儼 唐
丙子 儼
乙巳 儼
甲戌 儼
甲辰 儼
癸酉 儼
癸酉 儼
壬寅 儼 大任癸卯,異。
壬申 儼
壬寅 儼
四年
壬申 儼大任
辛丑 儼
辛未 儼
庚子 儼
己巳 儼 唐
戊戌 儼
戊辰 儼
丁丑 儼
丁卯 儼大任
丙申 儼
丙寅 儼
丙申 儼
五年
丙寅 儼
乙未 儼
乙丑 儼
甲午 儼
甲子 儼
癸巳 儼 唐
壬戌 儼
壬辰 儼
辛酉 儼
辛卯 儼
庚申 儼 唐
庚寅 儼
六年
閏五月戊子
儼唐
庚申 儼
己丑 儼
己未 儼
己丑 儼
戊午 儼
丁巳 儼
丙戌 儼
丙辰 儼
乙酉 儼
乙卯 儼
甲申 儼 唐
甲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