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遼史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興宗三
十六年春正月己卯,如混同江。
二月庚申,如魚兒濼。辛酉,禁群臣遇宴樂奏請私事。詔世選之官,從各部耆舊擇材能者用之。
三月丁亥,如黑水濼。癸巳,遣使審決雙州囚。壬寅,大雪。
夏四月乙巳朔,皇太后不豫,上馳往視疾。丙午,皇太后愈,復如黑水濼。丁卯,肆赦。
六月戊申,清暑永安山。丁巳,阻卜大王屯禿古斯來朝,獻方物。戊午,詔士庶言事。
秋七月辛卯,幸慶州。自是月至于九月,日射獵于楚不溝霞列、繫輪、石塔諸山。
冬十月辛亥,幸中京謁祖廟。丙辰,定公主行婦禮於舅姑儀。庚午,鐵驪仙門來朝,以始入貢,加右監門衛大將軍。
十一月戊寅,祠木葉山。己丑,幸中京,朝皇太后。壬辰,禁漏泄宮中事。
十二月辛丑朔,女直遣使來貢。辛亥,謁太祖廟,觀太宗收晉圖。癸丑,問安皇太后。乙卯,以太后愈,雜犯死罪減一等論,徒以下免。庚申,南府宰相杜防、韓紹榮奏事有誤,各以大杖決之。出防為武定軍節度使。壬戌,高麗遣使來貢。
十七年春正月丁亥,如春水。
閏月癸丑,射虎于候里吉。
二月辛巳,振瑤穩、嘲穩部。是月,詔士庶言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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