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遼史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聖宗二
四年春正月甲戌,觀漁土河。林牙耶律謀魯姑、彰德軍節度使蕭闥覽上東征俘獲,賜詔獎諭。丙子,樞密使耶律斜軫、林牙勤德等上討女直所獲生口十餘萬、馬二十餘萬及諸物。己卯,朝皇太后。決滯訟。壬午,樞密使斜軫、林牙勤德、謀魯姑、節度使闥覽、統軍使室羅、侍中抹只、奚王府監軍迪烈與安吉等克女直還軍,遣近侍泥里吉詔旌其功,仍執手撫諭,賜酒果勞之。甲午,幸長濼。
二月壬寅,以四番都統軍李繼忠為檢校司徒、上柱國。癸卯,西夏李繼遷叛宋來降,以為定難軍節度使、銀夏綏宥等州觀察處置等使、特進檢校太師、都督夏州諸軍事。西番酋帥瓦泥乞移為保大軍節度使、鄜坊等州觀察處置等使。甲寅,耶律斜軫、蕭闥覽、謀魯姑等族帥來朝,行飲至之禮,賞賚有差。丙寅,行次裊里井。
三月甲戌,于越休哥奏宋遣曹彬、崔彥進、米信由雄州道,田重進飛狐道,潘美、楊繼業雁門道來侵,岐溝、涿州、固安、新城皆陷。詔宣徽使蒲領馳赴燕南,與休哥議軍事;分遣使者徵諸部兵益休哥以擊之;復遣東京留守耶律抹只以大軍繼進,賜劍專殺。乙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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