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卷 七 十

量戶口定州縣等第例武德令。三萬戶已上為上州。永徽令。二萬戶已上為上州。至顯慶元年九月十二日敕。戶滿三萬已上為上州。二萬已上為中州。先已定為上州中州者。仍舊。至開元十八年三月十七日敕。太平時久。戶口日殷。宜以四萬戶已上為上州。二萬五千戶為中州。不滿二萬戶為下州。其六雄十望州三輔等。及別敕同上州都督。及畿內州並同上州。緣邊州三萬戶已上為上州。二萬戶已上為中州。其親王任中州下州刺史者。亦為上州。王去任後。仍舊。武德令。戶五千已上為上縣。二千戶已上為中縣。一千戶已上為中下縣。至開元十八年三月七日。以六千戶已上為上縣。三千戶已上為中縣。不滿三千戶為中下縣。其赤畿望緊等縣。不限戶數。並為上縣。去京五百里內。并緣邊州縣。戶五千已上亦為上縣。二千已上為中縣。一千已上為中下縣。

  州縣分望道貞觀元年三月十日。併省州縣。始因關河近便。分為十道。

  一曰關內道。古雍州之地。

  二曰河南道。古兗豫青徐四州之地。  三曰河東道。古冀州之地。

  四曰河北道。古幽冀二州之地。

  五曰山南道。古荊梁二州之地。

  六曰隴右道。古雍梁二州之地。  七曰淮南道。古揚州之地。

  八曰江南道。古揚州之地。

  九曰劍南道。古梁州之地。

  十曰嶺南道。古荊州之地。

  凡天下三百六十州。自後併省。迄於天寶。凡三百三十一州存焉。而羈縻之州八百。京兆府尹有三。京兆。河南。太原。大都督有五。潞。揚。益。荊。幽。都護府有六。單于。安西。安北。安南。安東。北庭。為大都護。又有上中下都督府。凡天下軍有四十。府有六百三十四。鎮有四百五十。戍五百九十。守捉有三十五。

  景雲二年五月。出使者以山南控帶江山。疆界闊遠。于是分為山南東西兩道。又自黃河已西。分為河西道。

  關內道新升都督府。鹽州。永泰元年十一月升。

  新升雄州。寧州。至德元年十月二十九日升。原州。乾元三年正月十一日升。

  新升望州。寧州。元州。並會昌四年四月升。

  新升上州。會州。永泰元年十一月升。丹州。大歷六年五月升。宥州。元和九年五月復置。隸夏州。

  新升赤縣。京兆府雲陽縣。元和二年十月升。以崇陵故也。奉先縣。開元十七年十一月十日升。以奉陵寢。以張愿為縣令。醴泉縣。廣德元年五月一日升。以崔演為縣令。富平縣。貞元四年正月十六日升。以薛詵為縣令。三原縣。同上年月升。以王鄫為縣令。咸陽縣。天授二年四月二十一日。以管武氏陵升。以宇文意為縣令。神龍元年十月二十九日。復為畿。奉天縣。興元元年正月一日升。以杜元為縣令。

  新升次赤縣。華州鄭縣。光化元年六月升。至天祐四年閏十一月。復為鄭縣。華州鄭縣。華陰。下邽三縣。

  開元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定。同州馮翊。朝邑。蒲城。澄城。白水等縣。開元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升。歧州雍縣。扶風。陳倉三縣。同上年月日升。靈州迴樂縣。至德元年七月十二日升。寧州安定縣。至德元年十二月九日升。邠州新平縣。貞元十年十二月升。  新升緊縣。靈州懷遠縣。至德元年十月三日升。寧州彭原縣。至德元年二月九日升。鄜州洛交縣。貞元六年三月三日升。

  新升上縣。靈州靈武。保靜。溫池。鳴沙等縣。至德元年七月十三日升。原州平高縣。乾元三年正月十一日升。夏州朔方縣。貞元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升。鹽州五原。白池縣。永泰二年十月升。丹州汾川縣。大歷六年五月升。延州膚施。門山縣。同上年月日升。

  河南道新升都督府。登州。大歷九年五月升。

  新升雄州。汝州。會昌四年四月升。虢州。同上年月日升。  新升望州。青州。大歷九年五月升。

  新升緊州。鄆州。徐州。並會昌四年五月升。蔡州。元和十四年四月。重定淮西州縣及官吏祿俸。以蔡州為緊。其刺史俸錢一百八十千。長史以下有差。

  新升上州縣。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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