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卷 六 十 六

太僕寺龍朔二年。改為司馭寺。卿為正卿。咸亨元年。復為太僕寺。光宅元年。改為司僕寺。神龍元年。復為太僕寺。

  少卿。景雲元年八月。加一員。韓思復為之。

  丞。大足元年三月六日。加一員。

  開成三年。太僕卿趙蕃奏。請差少卿一人。用隨年鐵印印見在牛羊。堪祠祭及鳴牛。並不印。敕旨。從之。  群牧使貞觀十五年。尚乘奉御張萬歲。除太僕少卿。勾當群牧。不入官銜。至麟德元年十二月。免官。三年正月。太僕少卿鮮于正俗。檢校隴右群牧監。雖入銜未置使。上元五年四月。右衛中郎將邱義。除檢校隴右群牧監。儀鳳三年十月。太僕少卿李思文。檢校隴右諸牧監使。自茲始有使號。其後蘇幹。夏侯亮。陽道昕。張仁德。張思廉。宗元爽。周履冰。魏元忠。李道廣。賀蘭爽。姚元之。宗楚客。平王隆基。宋王成器。王晙。王毛仲。牛仙客。席楚珍。薄承祧。韋衢。章仇兼瓊。王?。安祿山。王鳳。董佚。唐欽。呂崇賁。李輔國。彭禮盈。樂子昂。相次為之。暨至德後。西戎陷隴右。國馬盡沒。監牧使與七馬坊名額皆廢。今又有樓煩監牧使。龍陂監牧使等。檢校起置年月未獲。

  開元三年四月八日敕。諸道牧監官。有闕緊要者。委本使簡擇明閑牧養者。奏付選司勘實補擬。如非其材。所由科貶。經負犯者。不在奏補之限。牧尉有闕。亦委使司差補。申牒所由。如不足。並申省司速訪補擬。

  天寶十一載十一月二十五日敕。兩京去城五百里內。不得置私牧地。如有。一改官牧。

  貞元二十年。福建觀察使柳冕奏。置萬安監牧於泉州界。悉索部內馬五千七百匹。並驢牛八百頭。羊三千口。以為監牧之資。人情大擾。經年無所生息。詔罷之。  元和十一年正月。樓煩監牧使中官黨文楚。以供征馬羸瘠。為諸軍所奏。奪緋。沒其家財。配隸南衙。

  十四年五月。置臨海監牧使。命淮南節度使兼之。至太和二年十一月廢。

  其年八月。於襄州穀城縣置臨海監牧。以牧馬。仍令山南東道節度使兼充監牧使。至太和七年正月。山南東道節度使裴度奏。請停臨漢監牧。先置牧養馬三千三百匹。廢百姓田四百餘頃。詔許停之。

  太和七年十一月。度支鹽鐵等使奏。以銀州是牧放之地。水草甚豐。國家自艱虞以來。制置都闕。每西戎東牧。常步馬相淩。致令外夷寖驕。邊備不立。臣得銀州刺史劉源狀。計料於河西道側。近市孳生堪牧養馬。每匹上不過絹二十疋。下至十五疋。臣已於鹽鐵司方圖收拾羨餘絹。除正進外。排比得五萬疋。約得三千餘疋。今于銀州置銀州監使。委劉源充使勾當。冀得三數年外。蕃息必多。敕旨。劉源宜兼充銀州監牧餘委度支使條流訖聞奏。

  開成二年七月。夏綏銀宥等州節度使劉源奏。伏准太和七年十一月敕。委臣於銀州監置監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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