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卷 四 十 四
水災下開元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東都穀洛瀍三水溢。損居人九百六十一家。溺死八百一十五人。許衛等州。田廬蕩盡。掌關兵士。溺死者一千一百四十八人。
十四年七月十四日。瀍水暴漲入洛。損諸州租船數百艘。損租米十七萬二千八百石。十八日。懷衛鄭汴滑濮大雨。人皆巢居。死者千計。
大歷四年。京師大雨水。斗米直八百。佗物稱是。命閉市北門。置一土臺。臺高五尺。上置五方壇。壇上立一黃旛以祈晴。 貞元三年閨五月。東都河南江陵大水。壞人廬舍。汴州尤甚。揚州江水泛漲。
四年八月連雨。灞水暴溢。溺殺渡者百餘人。
八年八月。河北山南江淮。凡四十餘州。大水漂溺。死者二萬餘人。又幽州奏。七月。大雨水深一丈已上。鄚涿薊檀平等五州并平地。水深一丈五尺。十月。徐州奏。從五月二十五日雨。至七月八日方止。平地水深一丈二尺。苗田屋宇。漂蕩倒塌。村閭向盡。百姓多就高處。及移居鄰郡。 十一年。復州竟陵等三縣。遭朗蜀二水泛漲。沒溺損戶一千六百六十五。田四百一十頃。
十二年。福建等州大水。六月。嵐州暴雨。水深二丈餘。損屋宇田苗。
十五年。鄭滑大水。
十八年。蔡申光等州水。賜物五萬段。米十萬石。鹽三千石。以賑貧民。
永貞元年九月。朗州武陵龍陽二縣。江水暴漲。漂萬餘家。十一月。京兆府長安等九縣。山水泛漲。害田苗。 元和元年十二月。幽州徐州水損田苗。
二年。蔡州上言。大水。平地水深八尺。
三年。京師大雨水。
四年七月。渭南縣暴水泛溢。漂損廬舍二百一十三戶。秋田十有六頃。溺死者千人。命京兆府發義倉救之。
七年正月。振武界黃河溢。毀東受降城。五月。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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