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卷 二 十 九

祥瑞下永貞元年八月。荊南進毛龜二。詔曰。朕以所寶為賢。至如嘉禾神芝。奇禽異獸。蓋虛美也。所以光武形于詔令。春秋不書祥瑞。但准令式。申報有司。不得輒有聞獻。珍禽奇獸。亦宜停進。

  元和二年八月。中書門下奏。諸道草木祥瑞。及珍禽異獸等。准永貞元年八月敕。自今以後。宜並停進者。伏以貢獻祥瑞。皆緣臘饗告廟。及元會奏聞。若例停奏進。即恐闕于盛禮。准儀制令。其大瑞即隨表奏聞。中瑞下瑞。申報有司。元日聞奏。自今以後。望准令式。從之。  七年十一月。梓州上言。龍州界嘉禾生。有麟食之。每來。一鹿引之。群鹿隨焉。光華不可正視。使畫工就圖之。并嘉禾一函以獻。

  九年八月。夏州奏。修城掘得釜大小二百五十四。如新器物。伏以錡釜之用。火化是因。今大軍始集。此物自出。望宣付史館。從之。

  十年四月。滑州上言。青龍見于新開河。其年五月。臨碧院使奏。壽昌殿南獲白鹿麑。進之。  十三年八月。鹽鐵使奏。郾城上蔡等三縣。生菽●草。引蔓結實。味甘。人賴為食。  長慶元年正月二日。有事于南郊。出東省門。日抱珥。五色。宰臣供奉官。並于駕前稱賀。其年六月。鄆州奏。濮州雷澤縣界。有烏巢。因風墜二雛。鵲引而哺之。

  其年七月。壽昌殿內槽柱上。產玉芝一莖。長六尺。九月。靈州奏黃河清。從硤口至定遠界。二百五十里見底。

  二年五月。有自吐蕃至者。稱隴上自去歲已來。出異獸如猴。而腰尾皆長。色青赤。迅猛。見蕃人即捕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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