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卷 二 十 四

受朝賀舊制元日。大陳設。皇太子獻壽。次上公獻壽。次中書令奏諸州表。黃門侍郎奏祥瑞。戶部尚書奏諸州貢獻。禮部尚書奏諸蕃貢獻。太史奏雲物。侍中奏禮畢。然後中書令又與供奉官獻壽。時殿上皆呼萬歲。按舊儀闕供奉官獻壽禮。但依位次立。禮畢。竟無拜賀。開元二十五年。李林甫革其舊儀。奏而行之。冬至亦然。

  貞觀十三年十月三日。尚書左僕射房元齡奏。天下太平。萬幾事簡。請三日一臨朝。詔許之。至二十三年九月十一日。太尉無忌等奏。請視朝坐日。上報曰。朕幼登大位。日夕孜孜。猶恐擁滯眾務。自今以後。每日常坐。其後至永徽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下詔。來月一日。太極殿受朝。此後。每五日一度。太極殿視事。朔望朝。即永為常式。

  顯慶二年二月。太尉長孫無忌等奏。以天下無虞。請隔日視事。許之。

  聖歷二年正月制。朝官有期喪。大功未葬。不得朝賀。神龍元年二月。朝則天皇帝於上陽宮。因敕。每十日一朝。左臺侍御史盧懷慎上表曰。臣聞昔漢祖受命。五日一朝太公於櫟陽宮。今日陛下。豈不欲為此乎。臣度其事業。與此有異。夫漢祖起布衣。登皇極。子有天下。尊歸於父。故行於此耳。今陛下守文繼統。嗣武開基。奉三聖之休烈。當千齡之寶命。順天立極。蓋曰其常。不知何為。更用此道。遠自三五。洎乎夏殷。聖帝明王。臣所覽見。未有用此者。陛下安所取則哉。臣聞事不師古。匪說攸聞。禮煩則瀆。抑有其義。況應天去提象。纔至二里餘。騎不得成列。車不得方軌。於茲屢出。假令愚人萬一有犯屬車之塵者。陛下雖罪之何及。縱使萬全。亦非重慎之道也。臣望陛下。從今以後。遵其內朝。一則有暢於清溫。二則無煩於出入。敬慎之道。誰曰不然。必以長至在辰。元正布歷。應天納祜。行慶有期。則願陛下備法駕。周羽儀。然後出朝。亦示天下大禮也。居常之日。竊願陛下思之。其年四月二十七日。上以時屬炎暑。制令每隔日不坐。右拾遺靳恆上疏諫曰。臣聞昔漢制反支日亦通奏事。又光武在軍。躬自覽疏。明帝撫運。夜必讀書。豈以四氣炎寒。妨于政治。況陛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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