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禮典 第 四 十 七
禮七沿革七吉禮六天子宗廟后妃廟皇太子及皇子宗廟天子宗廟唐虞夏殷周漢後漢魏晉東晉宋齊梁陳後魏北齊後周隋大唐昔者先王感時代謝,思親立廟,曰宗廟。廟,貌也。宗廟者,先祖之尊貌也。因新物而薦享,以申孝敬。遠祖非一,不可遍追,故親盡而止。 唐虞立五廟。鄭玄按禮緯元命苞云:「天子五廟,二昭二穆,以始祖而五。」其祭尚氣,先迎牲,殺於庭,取血告於室以降神。然後奏樂,尸入,王祼以鬱鬯。血腥爓祭,用氣者也。尚謂先薦之。 夏氏因之。夏太祖無功而不立。自禹與二昭二穆也。
殷制,七廟。商書云:「七世之廟,可以觀德。」王制云「天子七廟。」鄭玄復云:「殷制六廟,自契及湯,二昭二穆。」 周制,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左宗廟。庫門內,雉門外之左。王立七廟,一壇一墠。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曰顯考廟,曰祖考廟:皆月祭之。遠廟為祧,有二祧,享嘗乃止。去祧為壇,去壇為墠。壇墠,有禱焉祭之,無禱乃止。去墠曰鬼。王、皇,皆君也。顯,明也。祖,始也。名先人以君明始者,所以尊本之意。祧之為言超也,超然上去意也。封土曰壇,除地曰墠。天子遷廟之主,以昭穆合藏於二祧之中。 鄭玄云:「周制七廟,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與親廟四,并而七。」太祖,后稷。王肅云:「尊者尊統於上,故天子七廟。其有殊功異德,非太祖而不毀,不在七廟之數,其禮與太祖同,則文武之廟是。」按玄注王制據禮緯元命苞云「唐虞五廟,殷六廟,周七廟」。又注祭法云:「天子遷廟之主,以昭穆合藏於二祧之中。」王肅非之曰:「周之文武,受命之主,不遷之廟。殷之三宗,宗其德而存其廟,並不以為常數也。凡七廟者,不稱周室,不及文武,而曰天子諸侯,是同天子諸侯之名制也。孫卿子曰:「有天下者事七廟。有一國者事五代,所以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祭法云「遠廟曰祧」,親盡之上,猶存二廟也。文武百代不遷者,祭法不得云「去祧為壇」。又曰「遷主所藏曰祧」,「先公遷主藏后稷之廟,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