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禮典 第 五 十 八

禮十八沿革十八嘉禮三天子納后冊后附天子冊妃嬪夫人皇太子納妃皇子諸王附公侯大夫士婚禮天子納后冊后附○遂皇伏犧五帝夏殷周漢後漢魏晉東晉北齊大唐遂皇氏始有夫婦之道。人皇是。  伏犧氏制嫁娶以儷皮為禮。  五帝馭時,娶妻必告父母。

  夏氏親迎於庭。

  殷迎於堂。  周制,限男女之歲,定婚姻之時。媒氏云:「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婚姻之時,即仲春之月。親迎於戶。何休曰:「後代漸文,而迎於戶,示其親。」六禮之儀始備。一曰納采,用鴈,謂始語言采擇可不。二曰問名,用鴈,謂問女名目,將卜之也。三曰納吉,用鴈,謂卜得吉,往告之也。四曰納徵,用束帛。徵,成也,謂婚姻禮成也。五曰請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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