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樂典 第 一 百 四 十 一

樂一樂序歷代沿革上樂序夫音生於人心,心慘則音哀,心舒則音和。然人心復因音之哀和,亦感而舒慘,則韓娥曼聲哀哭,一里愁悲;曼聲長歌,眾皆喜忭,斯之謂矣。是故哀、樂、喜、怒、敬、愛六者,隨物感動,播於形氣,協律呂,諧五聲。舞也者,詠歌不足,故手舞之,足蹈之,動其容,象其事,而謂之為樂。樂也者,聖人之所樂,可以善人心焉。所以古者天子、諸侯、卿大夫無故不徹樂,士無故不去琴瑟,以平其心,以暢其志,則和氣不散,邪氣不干。此古先哲后立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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