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禮典 第 六 十 七
禮二十七沿革二十七嘉禮十二天子敬父皇后敬父母養老天子拜敬保傅太子及諸王見師禮附諸王公主敬姑叔群臣致敬太后父群臣侍坐太子後來并公卿致敬太子東宮臣上牋疏見公卿儀百官上表不稱其名附天子敬父虞漢魏晉虞舜踐帝位,乃載天子旌旗,往朝瞽瞍,唯謹以子道。
漢高帝五日一朝太公,後加尊號為太上皇。具追尊祖考篇。
魏廢帝常道公璜景元元年十一月,燕王表賀冬,稱臣。帝即燕王宇之子,宇稱臣,故以為疑。詔曰:「古之王者,或有不臣。今王宜依此,表不稱臣乎?又當為報答。夫係大宗者,降其私親,況所係者重耶!若便同之臣妾,朕所未安。其皆依禮典處,當務盡其宜。」有司議奏,以為:「禮莫崇於尊祖,制莫重於王典。陛下紹大宗之重,崇三祖之業。伏惟燕王體尊戚屬,正位藩服,躬秉虔肅,以先萬國,其於王典,闡濟大順,誠宜割以非常之制,奉以不臣之禮。臣等平議,以為:燕王章表,可聽如舊式;中詔所施,宜曰皇帝敬問大王侍御。」議又云:「至於制書,國之舊典,朝廷所以辨章於天下者也。宜循法故,曰制詔燕王。」議又曰:「凡詔命、制書、奏事、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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