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通典》·皇朝通典卷九十四
州郡五
○州郡五
陕西省
甘肃省
四川省
△陕西省 【东西距九百三十五里南北距二千四百二十六里东至河南陕州阌乡县界三百五里西至甘肃秦州清水县界六百三十里南至四川达州太平县界一千三十里北至榆林府边墙一千三百九十六里东南至河南南阳府浙川县界六百二十里西南至四川保宁府广元县界一千三百八十五里东北至山西保德州河曲县界一千八百六十里西北至甘肃庆阳府正宁县界三百二十里在京师西南二千六百五十里】
陕西明陕西省其领府八直隶州本朝因之康熙二年定为陕西甘肃两省以西安凤翔汉中延安四府兴安一州为陕西省雍正二年升西安府之耀州为直隶州三年升西安府之同华商干邠五州延安府之鄜绥德葭三州俱为直隶州八年改榆林卫为府十三年升直隶同州为府降直隶华州属同州府降直隶耀州还属西安府乾隆元年降直隶葭州属榆林府四十八年升直隶兴安州为兴安府凡领府七直隶州五
西安府 【 省会】 领州一县十五长安咸宁 【 二县附郭】 耀州 【 雍正二年升为直隶州领同官白水二县十三年还属】 咸阳兴平临潼高陵鄠蓝田泾阳三原盩厔渭南富平醴泉同官 【 雍正二年分属耀州十三年还属】
同州府 【 初为州属西安府雍正三年升为直隶州领朝邑合阳澄城韩城四县十三年升为府】 领州一县八厅一大荔 【附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