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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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通典》·皇朝通典卷九十三

州郡四
○州郡四
湖北省
湖南省
△湖北省 【东西距二千二百四十里南北距六百八十里东至安徽安庆府宿松县界五百五十里西至四川夔州府巫山县界一千八百九十里南至湖南岳州府临湘县界四百里北至河南汝宁府罗山县界二百八十里东南至江西九江府瑞昌县界四百五十里西南至四川重庆府彭水县界二千五百十五里东北至安徽六安州霍山县界四百六十里西北至陕西商州山阳县界一千四百七十里在京师西南三千一百五十五里】
湖北明为湖广省共领府十五州二其武昌汉阳黄州德安承天荆州襄阳郧阳八府为今湖北地本朝初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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