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张廷玉等撰《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明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却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修成之后,得到后代史家的好评。清史学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卷一本纪第一卷二本纪第二卷三本纪第三卷四本纪第四卷五本纪第五卷六本纪第六卷七本纪第七卷八本纪第八卷九本纪第九卷十本纪第十卷十一本纪第十一卷十二本纪第十二卷十三本纪第十三卷十四本纪第十四卷十五本纪第十五卷十六本纪第十六卷十七本纪第十七卷十八本纪第十八卷十九本纪第十九卷二十本纪第二十卷二十一本纪第二十一卷二十二本纪第二十二卷二十三本纪第二十三卷二十四本纪第二十四卷二十五志第一卷二十六志第二卷二十七志第三卷二十八志第四卷二十九志第五卷三十志第六卷三十一志第七卷三十二志第八卷三十三志第九卷三十四志第十卷三十五志第十一卷三十六志第十二卷三十七志第十三卷三十八志第十四卷三十九志第十五卷四十志第十六卷四十一志第十七卷四十二志第十八卷四十三志第十九卷四十四志第二十卷四十五志第二十一卷四十六志第二十二卷四十七志第二十三卷四十八志第二十四卷四十九志第二十五卷五十志第二十六卷五十一志第二十七卷五十二志第二十八卷五十三志第二十九卷五十四志第三十卷五十五志第三十一卷五十六志第三十二卷五十七志第三十三卷五十八志第三十四卷五十九志第三十五卷六十志第三十六卷六十一志第三十七卷六十二志第三十八卷六十三志第三十九卷六十四志第四十卷六十五志第四十一卷六十六志第四十二卷六十七志第四十三卷六十八志第四十四卷六十九志第四十五卷七十志第四十六卷七十一志第四十七卷七十二志第四十八卷七十三志第四十九卷七十四志第五十卷七十五志第五十一卷七十六志第五十二卷七十七志第五十三卷七十八志第五十四卷七十九志第五十五卷八十志第五十六卷八十一志第五十七卷八十二志第五十八卷八十三志第五十九卷八十四志第六十卷八十五志第六十
请登录或注册
我是汉程国学小助手,可以为您解答国学、汉语、古诗文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