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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刻拍案惊奇
《二刻拍案惊奇》为拟话本小说集。明末凌濛初编著。于1632年(崇桢五年)成书刊行,与作者前著《初刻拍案惊奇》合称“二拍”。四十卷,每卷一篇,共四十篇,其中卷二十三《大姊魂游完宿愿,小姨病起续前缘》,与《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三相同,卷四十已亡佚,补录杂居《宋公明闹元宵杂剧》以充数。作者自称系“偶戏取古今所闻一二奇局可纪者演而成说”,题材大多取自前人。该书的思想内容是比较复杂,但从总体上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兴的市民阶层的思想观念,其所提倡的传统道德中也有不可否定的健康成分。在中国文学史上有较重要的影响。
凌蒙初明朝二刻拍案惊奇
《二刻拍案惊奇》是凌濛初继《初刻拍案惊奇》之后创作的第二部短篇小说集。其成书过程与《初刻拍案惊奇》略有不同。《初刻拍案惊奇》是凌濛初自行创作,被书商得知刻印出版的,而《二刻拍案惊奇》则是书商主动要求凌濛初续写的。《二刻拍案惊奇小引》中详细介绍了此经过:“贾人一试之而效,谋再试之。余笑谓一之已甚。顾逸事新语可佐谈资者,乃先是所罗而未及付之于墨,其为柏梁馀材、武昌剩竹,颇亦不少。意不能忽,聊复缀为四十则。”这种状况,正反映了明代图书出版业与通俗小说创作的互动状况。《二刻拍案惊奇》的思想内容和创作旨趣与《初刻拍案惊奇》一脉相承,反映明代后期市民阶层的社会生活更为广阔,凡是人伦道德的各个主题,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了。同时,明末内忧外患纷起,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尖锐,这一状况,《二刻拍案惊奇》表现得也比《初刻拍案惊奇》更为充分,诸如贫富悬殊造成的心理倾斜,官僚腐朽造成的社会动荡,封建婚姻制度激起的青年男女的反抗,新兴商人阶层对士农工商四民秩序的挑战,淫靡世风膨胀起的人欲对天理道学的反叛等等,勾勒出一幅晚明社会日薄西山的惨淡图画。《二刻拍案惊奇》最早由尚友堂刊行于明崇祯五年壬申(1632年),原刻本国内仅存半部,且没有别的翻刻本。日本内阁文库藏有一部尚友堂刻本,然亦非足本,收小说三十九卷及凌濛初所撰《宋公明闹原宵杂剧》一卷,学者普遍认为系第四十卷亡佚,而别以杂剧凑足作者在《小引》中言明的“四十则”之数。又第二十三卷与《拍案惊奇》重出;第五卷和第九卷版心或标作“二续惊奇”,与各卷不类,学者亦疑为从别书补入。
凌蒙初明初刻拍案惊奇
凌濛初(1580~1644),字玄房,号初成,别号即空观主人,乌程(今浙江吴兴)人。出身世宦之家,十二岁入学,十八岁补廪膳生,应举入试,屡试不中。后入都谒选,直到五十五岁时才授上海县丞,署海防事。六十三岁时,升任徐州通判。崇祯十七年,李自成农民军进迫徐州,凌濛初不肯出降,最后呕血而死。著作甚富,有《圣门传诗嫡冢》、《言诗翼》、《诗逆》、《诗经人物考》、《国门集》、《谭曲杂札》,小说《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以及《虬髯翁》、《北红拂》等杂剧。《初刻拍案惊奇》是仿“三言”而作的白话短篇小说集,与《二刻拍案惊奇》合称“二拍”。与冯梦龙之“三言”大量改编宋元旧本不同,到凌濛初之“二拍”皆系自撰。其时宋元旧本中好的题材都已被冯梦龙“搜括殆尽”,唯剩些“沟中之断芜,略不足陈”了,凌濛初遂只能另辟蹊径,“因取古今来杂碎事可新听者、佐谈谐者,演而畅之,得若干卷”,即从历代传说笔记中寻找故事题材,重加敷衍,使之成为有完整情节和性格人物的作品,从而得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生活感受和价值观念,发挥自己的艺术才华,而不像“三言”,多多少少要受到宋元话本的影响和局限,故此“二拍”可谓是中国小说史上最早的由文人独立创作的白话短篇小说集。正如孙楷第《三言二拍源流考》所云:“凌氏的拟话本小说,得力处在于选择话题,借一事而构设意象。往往本事在原书中下过数十字,记叙旧闻,了无意趣。在小说则清谈娓娓,文逾数千。抒情写景,如在耳目。化神奇于臭腐,易阴惨为阳舒,其功力亦实等于创作。”《初刻拍案惊奇》所展现的基本上是市民阶层的生活,商人、手工业者、小知识分子、僧侣、胥吏、妓女、强盗等等成为小说世界的主人公,通过他们的经历,比较真实地反映了明代社会市井细民的生活状况。版本有万元楼本和同文堂本。原刊本是尚友堂刊本,今藏日本日光轮王寺慈眼堂。
凌蒙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