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壬寅-癸卯学制

1900年八国联军侵略中国,次年“辛丑条约”签订,清政府从此完全屈服于帝国主义的淫威之下。在这种形势下,清统治当局对外为了“结与国之欢心”,对内为了缓解国人空前强烈的不满和愤怒,不得不赶忙于1901年宣布恢复“新政”,教育领域实际上完全恢复了三年前被扼杀的“百日维新”的各项措施,如科举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将各地书院改为大、中、小学堂,兴办农、工、商实业学堂等。同时任命张百熙为管学大臣,负责设计新教育体制构建方案。

1902年(农历壬寅年),张百熙上呈学堂章程,即《钦定学堂章程》,史称“壬寅学制”。第二年,张百熙、张之洞、荣庆合作又对这一学制进行了修改,于1904年 1月(农历癸卯年底)由清政府正式颁布,即《奏定学堂章程》,史称“癸卯学制”,这是中国开始实施的第一个近代学制。

㈠ 癸卯学制基本结构

癸卯学制包括各级各类学堂章程,还附有学校管理法、教授法等。见癸卯学制系统图所示。整个学制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三段,三段又共分为七级:初等教育有蒙养院( 4年)、初等小学堂( 5年)、高等小学堂( 4年),中等教育有中学堂( 5年),高等教育有高等学堂( 3年)、分科大学堂(3-4年)、通儒院( 5年)。与中间三级并列的还有同级实业学堂和师范学堂。

㈡ 各级各类教育概况 

⒈ 蒙养院

章程规定“蒙养与家教合一”的宗旨,即“以蒙养院辅助家庭教育”,可见尚未构成有专门功能的幼儿教育机制。蒙养院招收三至七岁儿童,每天不超过四小时,活动内容有游戏、歌谣、谈话和手技。

⒉ 初等小学堂

章程规定凡七岁以上儿童入学,“以启其人生应有之知识,立其明伦理、爱国家之根基,并调护儿童身体为宗旨,以识字之民日多为成效”。课程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八门,每周不超过三十课时。学制五年。清政府有将初小作为义务教育的意愿,并首先在京师八旗子弟中普及初小教育,再逐步推广。

⒊ 高等小学堂

招收初等小学堂毕业生,以“培养国民之善性,扩充国民之知识,强壮国民之气质为宗旨”。课程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八门,每周三十六课时。学制四年。

⒋ 中学堂

招收高等小学堂毕业生,以“施较深之普通教育,俾毕业后不仕者从事于各项实业、进取者升入高等专门学堂均有根柢为宗旨”。课程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外国语、历史、地理、算学、博物、物理及化学、法制及理财、图画、体操十二门,每周三十六课时。学制五年。

⒌ 高等学堂

招收普通中学堂毕业生,相当于大学预科(综合大学堂自设预科)。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经学、法学、文学、商学大学的预科,第二类为格致科(理科)、工科、农科大学的预科,第三类为医科大学的预科,分别有自己的课程体系。外语在各类学堂均占重要地位,一般要修两门。学制三年,到三年级各自开设选修科及随意科。

⒍ 分科大学堂

即大学本科。招收高等学堂或大学堂预科毕业生,“以各项学术艺能之人才足供任用为成效”。分设八科:经学科、政治科、文学科、医科、格致科、农科、工科和商科。设在外省的大学堂至少须具备其中三科,京师大学堂八科全设。各科一般修业三年,政法科和医科中的医学门为四年。

⒎ 通儒院

大学本科后教育。设在京师大学堂内,由分科大学堂毕业生升入,无规定科目。以“造就通才”为目的,“以中国学术日有进步,能发明新理以著成书,能制造新器以利民用为成效”。

⒏ 师范学堂

分为两级:初级师范学堂每县设立一所,招收高小毕业生,培养初小、高小教员,学习普通学和教授、管理学。完全科学制五年,另有一种学习一年的简易师范科。优级师范学堂(又称师范馆)设于京师和省城,招收初级师范学堂或中学堂毕业生,培养初级师范学堂及中学堂教员和管理员。学制三年,初入学学公共科,二年级开始学分类科,完成分类科学习后可选修加习科。两级师范分别设附属小学或附属中学,供师范生实习用。

⒐ 实业学堂

分为三级:初等实业学堂(又称简易实业学堂)相当于高小程度,中等实业学堂相当于中学程度,高等实业学堂相当于高等学堂程度,均招收下一级普通学堂的毕业生,也就是说各级实业学堂自身并不衔接,只是普通教育的分流而已。实业学堂分为农业、工业、商业和商船四科,学制一般均为三年。
㈢ 癸卯学制的特点

癸卯学制由封建专制的清王朝制定,必然带有明显的封建教育的烙印:

第一,从学制看,延续时间过长,总计30年之久,即使不算两端的蒙养院和通儒院,也有20年以上,这样长的学制一般人很难修完,体现的是逐级淘汰的封建选拔制。学制中初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份量重,各有三级;而中等教育份量轻,只有一级,属于过渡性质而已,可见尚未摆脱封建传统的小学-大学的框架构建。

第二,从课程设置看,传统的中国经学教育内容仍占很大比重。读经讲经课,初等小学堂占总课时的40%(还不算每天半小时的温经),高等小学堂占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加上与之密切相关的修身课,仍占40%。小学不设外语,也是要保证学生打下坚实的传统中学根基。中学堂的读经讲经和修身课也占总课时的三分之一。高等学堂政科(即文科),经学、伦理仍为必修课,艺科(即理科)也设有伦理课。

第三,从学校设置看,按地方行政级别规定办学级别,如初小由乡镇设立,高小由州县(及大镇)设立,中学由府(大州)设立,高等学校在省城设立,最高学府设在京城,同时鼓励私人办学(限于小学),也是套用了传统的办学体制。

第四,从学校管理看,保留旧学校每月朔日(初一)的祭孔、宣读《圣谕广训》的典礼,及月课、岁考、以学业成绩奖惩学生的各项制度。毕业考试由地方官会同学堂监督(校长)和教员主持,各类毕业生分别赋予相应的科举出身,如通儒院毕业生按翰林升阶,大学本科毕业生作为进士出身,高等学堂毕业生作为举人出身,中学毕业生奖以(国子监)拔贡、优贡、岁贡,高小毕业生作为(府、州、县学)生员,即秀才出身。师范学堂和实业学堂比照同级普通学堂给予毕业生科举出身。

第五,仍没有女子教育的位置。章程以中国男女之辨甚谨为理由,规定“女子只可于家庭教之”。不过在西方男女平权主张的影响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加上蒙养院的设立要求有受过教育的女性师资,所以女子入学受教育已是不可遏制。1907年,清政府正式批准设立女子小学堂和女子师范学堂。女子初小和高小的学制均比男子初小和高小少一年,课程也少一些,可见其地位仍低于男校,而且女校的防范制度措施极其严格,以保持“男女大防”的封建礼教。尽管如此,女校的设立,毕竟开创了中国女子教育发展的历程。
尽管癸卯学制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但从性质上说,它毕竟属于近代新学制的范畴:它具有完整的、上下衔接的学校体系,学习近代自然、社会和人文学科,规定统一的学习年限,实施班级授课制,编制了专门的教科书这些都与封建传统教育有本质区别。癸卯学制的颁布结束了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传统教育体制,在教育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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