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邦大旱》札记

孔子对曰

1号简原释文作“孔子答曰”。围绕这个读为“对”的字,原注释云:“从曰,合声,读为‘答’。《集韵·入合》:‘答、畣、畗,德合切,当也。古作畣、畗,通作荅。’简文从曰。从曰、从田常通用。”这种写法的字在先前发表的战国文字资料中已有所见。望山2号墓47号简云:“雕杯二十合(从曰)。”朱德熙、裘锡圭、李家浩先生所作考释说:“‘合(从曰)’从‘曰’‘合’声,‘答’之古文作‘畣’,应即由‘合(从曰)’讹变。信阳109号简‘……为之如何?合(从曰)曰……’,‘合(从曰)曰’即‘答曰’。字在此当读为‘合’。‘合’字古训‘配’,训‘对’。二十合即二十对。”[1]传出洛阳金村的一件玉璜铭云:“上变下动,相合(从曰)和同。”“相”下一字裘锡圭、李学勤先生都读为“合”[2]。又郭店《老子》甲组26号简“治之于其未乱”句下有此字,原释文释为“合”,原注释对其下缺文说:“简文所缺之字,据帛书本和今本可补作‘抱之木生于毫’。”[3]黄锡全先生《汗简注释》“畣”字条认为:“畣盖合字别体,由合(从曰)而变。”[4]从上揭诸例看,战国文字中的此字,似当如黄先生所云,看作“合”字别体。在多数场合,迳读为“合”。

“合”用作对答之字,按后世的用字习惯,有两种可能。一是用作“答”。唐张参《五经文字》卷中艸部“荅“字条云:“此荅本小豆之一名。对荅之荅,本作畣,經典及人間行此荅已久,故不可改变。”[5]按照前引黄锡全先生的推测,“畣”即“合”字别体。又如长沙马王堆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苏秦自赵献书于齐王章(二)”:“奉阳君合臣曰”,《十问》“容成氏合曰”、“彭百合曰”,“合”均读为“答”。二是用作“对”。《汗简》有如“合”之“对”字。黄锡全先生指出:“即‘合’字。……合古义同荅,与对字互训。陈侯因次敦‘合扬氒德’即金文习见之‘对扬’。”[6]在先秦古书,习见“对曰”,而少见“答曰”。在《论语》、《礼记》中,屡见“孔子对曰”[7],“孔子答曰”则无一见。有鉴于此,简文恐当读为“对”。3号简的“毋乃谓丘之合非与”的“合”亦然。

庶民知说之事鬼也

2号简记孔子之语原释文作:“庶民知说之事,视也,不知刑与德……”并解释说:“智敚之事,读作‘知说之事’。‘敚’,夺字,从兑得声,通作‘说’。‘说’乃古代传统的求雨祭名。《周礼·春官·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一曰类,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五曰攻,六曰说。’郑玄注引郑司农云:‘皆祭名也。’郑玄云:‘攻、说皆以辞责之。’贾公彦疏:‘攻、说用殷而已。’本简下文云传统的大旱之祭用圭璧币帛,是辞中之‘敚’宜读作‘说’。《淮南子·泰族训》‘祈祷而求福,雩兑而请雨’之‘兑’,与‘敚’、‘说’乃同一字的通假。孔子以为,抗御大旱民间但知‘说’祭,不知须保持刑德之治。”

对于原释文中的“视”字,黄德宽先生有不同意见。他说:“‘视’字释文可商。其字作 ,从‘示’无疑。被隶作‘见’的部分,就形而言自然也有道理,但读‘视也’,文辞不通。我们以为此字应当分析为从示、鬼声,即‘鬼’之异文。一是‘视’字在郭店、上海楚简中均从目从人作,与‘见’之别在‘人’之腿部的弯曲与否,这已是大家的共识,尚未见从“示”的“视”。二是此字的写法与郭店简《老子》乙之‘畏’作 ,本书《民之父母》中的‘威’作 ‘,构形非常接近,不同之处在于一作鬼头,一作目。其实古字中“目”写作“田”伺空见惯,本书之‘胃’多次出现,或作 ,或作 。……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此处所谓的‘视’,与《民之父母》的‘威’和《老子》乙篇的‘畏’是一个字的不同写法和用法。《陈方簋》‘恭盟鬼神’,之‘鬼’也从示、鬼声,故可将此字读作‘鬼’。”[8]依照黄先生的分析,此字释为“鬼”,在形体上应可讲通。

在将此字释为“鬼”之后,相关句读也连带有了调整的可能。即原来断读的“事”、“鬼”二字当连读。事鬼,即奉事鬼神。《论语·先进》记:“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既为“事鬼”一读提供了传世典籍方面的辞例,同时也表明“事鬼”的“鬼”可以兼赅鬼神。至于全句的句读,则似有两种选择。一作“庶民知说之事鬼也”,一作“庶民知说之,事鬼也”。在后一种场合,事鬼是孔子对“说”的含义的判断。而在前一种场合,事鬼是民众的知识。由于随后说“不知刑与德”,与“知”如何相对,似以前一种选择为好。

其欲雨又甚于我,又必待吾命乎

4、5号简所记子赣之言原释文作:“夫山,石以为膚,木以为民,如天不雨,石将焦,木将死,其欲雨或甚于我,或(何)必寺(恃)乎名乎?夫川,水以为膚,鱼以为民,如天不雨,水将涸,鱼将死,其欲雨或甚于我,或(何)必寺(恃)乎名乎?”

原注释于“石欲焦,木将死,其欲雨或甚于我”说:“此言天久不雨,山石将因日炙而焦,树木将干枯而死,山本欲施雨之需,更甚于人世。‘其’,指山石神格化。本简中二‘或’字前者读作本义字,后者读作‘何’。‘或’、‘何’同声纽,‘或’古韵在职部,‘何’在歌部,属旁对转,音近通假。”又于“寺虍(从壬)名”说:“读为‘恃乎名’,辞意指山川之神恃名傲世,不欲施雨。《逸周书·武纪解》:‘恃名不久,恃功不立,虚愿不至,妄为不祥。’”

这些注释有几处可商。我们先看“或”字。在楚简中,“或”除如字读外,往往用作“又”。如包山121号简“邞拳窃马於下蔡而儥之於昜城,或杀下蔡人余睪”;134—135号简“今阴之堇客不为其断,而倚执僕之兄呈,阴之正或执僕之父舟”;郭店《老子》乙3、4号简“损之或损,以至亡为也”;《六德》20、21号简“既生畜之,或从而教诲之”;《语丛四》27号简“入之或入之,至之或至之之,至而亡及也已”。此外,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苏秦献书赵王”章“此三宝者,或非王之有也”;“公仲倗谓韩王”章“今或得韓一名縣具甲”,“或”亦读为“又”。或、又为匣纽双声,韵部属支、职旁对转。古音相近,故可通假。本篇中两句“其欲雨或甚于我“的“或”字,恐当读为“又”,表示程度上更进一层,与“甚”的意义正好相关。子赣将石、水、与木、鱼比作山川的皮肤和臣民,面临皮肤焦涸、臣民死亡的困境,山川对雨的需要当然很迫切。如果按本字读,就很不好解释。“又甚”连文在古书中亦往往可见,如《左传》昭公三十年说“光又甚文,将自同于先王”;《国语·郑语》“又甚聪明和协,盖其先王”;《墨子·非攻上》说“至攘人犬豕鸡豚,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战国策·齐策一》说“闬说楚王,令其欲封公也又甚于齐”。这也可印证。

“或必待吾命乎”中的“或”,何琳仪先生也读为“又”。他指出:“或”训“又”为典籍恆诂。参《礼记·檀弓》“或敢有他志以辱君义?”[9]《国语·晋语》“或”作“又”。二字音义均通。“又”作为副词,可以用在反问句中,起加强语气的作用[10]。如《史记·游侠列传》云:“要以功见言信,侠客之义又曷可少哉。”在这个意义上理解简书,应该是顺适的。

“寺”,刘乐贤先生读为“待”。他说:“‘待乎名’,是等到叫名字的意思。在求雨祭仪中,祭祀者必定会叫呼山川之名。”[11]按照将“寺”改读为“待”的思路,对简文可以作另外一种解读。即将其后的“虍(从壬)”读为“吾”,将“名”读为“命”(“奉告”或“召唤”)。“又必待吾命乎”,意思是说难道必须等待我们的呼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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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陵望山沙冢楚墓》,第295-296页,文物出版社1996年4月。

[2] 裘锡圭:《战国文字释读二则·玉璜铭》;李学勤:《释战国玉璜箴铭》。并载吉林大学古文字研究室编《于省吾教授百年诞辰纪念文集》,吉林大学出版社1996年9月。铭文“合”形少口上一横,裘锡圭先生认为是“亼”旁下面和“口”旁上面的横画并成一笔。李学勤先生认为是“从合省”。

[3] 《郭店楚墓竹简》,第112页、116页注释六一,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

[4] 第212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8月。

[5] 四库全书本。

[6] 《汗简注释》,第505页。

[7] 《论语》见“为政”、“八佾”、“雍也”、“先进”、“颜渊”、“子路”、“卫灵公”等篇,《礼记》见“哀公问”、“儒行”二篇。

[8] 黄德宽:《〈战国楚竹书〉(二)释文补正》“简帛研究网”(03/01/21) 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huandekuan01.htm

[9] 《沪简二册选释》,“简帛研究网”(03/01/14)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helinyi01.htm
[10] 参看《汉语大字典》,“又”字条,第164页,湖北辞书出版社、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年12月。

[11] 刘乐贤:《读上博简〈民之父母〉等三篇札记》“简帛研究网”(03/01/10)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liulexian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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