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立智理威传

立智理威,亦力撒合之弟,在东宫为裕宗等管理文书。

  至元十八年,任立智理威为嘉定路达鲁花赤。他在任期间克勤克谨,达到朝廷对地方官吏提出的开辟田野、平均赋税、平息盗贼、消除诉讼等要求,使百姓安居乐业。考核他政绩的朝廷使臣,回去都称道立智理威的能干。世祖对立智理威说:“南人长期受战乱之苦,岂有不厌恶战争怕遭祸殃的?如果管理不好,百姓就会作乱。你回去将朕的这番意思告诉诸将,出现叛乱则进行讨伐,平服后就放宽些,不要多杀人,这样则人心安定。”立智理威回蜀,宣布世祖的这项圣旨。

  不久,召立智理威回朝任泉府卿,后升迁为刑部尚书。宰相桑哥极力搜括民财,下面的人对他阿谀逢迎。有一小吏诬告漕臣刘献盗官仓粮食,被屈打成招。立智理威说:“刑部执法公正,今京城之内竟有漕臣被冤死,像这样何以令全国各地公正审理案件?”将此情形奏陈于皇帝,因此得罪了丞相而出为江东道宣慰使。任宣慰期间,兴办学校,选择任用优秀学生做官,为政严明,豪绅奸吏不敢放肆,但他不是靠行刑来治理百姓。元贞二年(1296),调任四川行省参知政事。大德三年(1299),由四川行省参知政事调任湖南宣慰使,接着任荆湖宣慰使。荆湖地区弊政多端,以公田为甚。该地区本无公田,却强迫百姓出公田租,且水旱灾害亦不减免。立智理威将从民间调查的实情上报朝廷,从而减轻人民负担。七年,再调任四川行省参知政事。八年,晋升为该行省左丞。蜀地发生饥荒,他出官粮赈济;死者无力安葬,他拿出自己的钱买地安葬,宽政爱民,四川大治。

  十年,奉诏入朝,成宗大加奖赏,进爵资德大夫,任命为湖广行省右丞。湖广每年要上供丝帛绢绸,行省派去收买生丝原料的人,多损公肥私,工官剥削工匠,匠户日贫,丝织品质量低劣。立智理威到任后,不派专人收买生丝,而是令工匠到丝商那里去买,这样每年可省费数万贯。这一做法推行于别郡,都称便利。至大三年(1310),因病去世,享年五十七岁。初赠资德大夫、陕西行省右丞、上护军、宁夏郡公,谥“忠惠”。后又赠推诚亮节崇德赞治功臣、荣禄大夫、中书平章政事、柱国、秦国公。子二人,长子买讷,为翰林学士承旨;次子韩嘉纳,为御史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