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孔绍安传(附孔祯、孔若思传)

孔绍安,越州山阴人,南朝陈时吏部尚书孔奂的儿子。少年时和哥哥孔绍新俱以文章知名。十三岁时,陈朝灭亡入隋朝,迁居京..县。绍安闭门读书,能背诵古文典集几十万字,表兄弟虞世南感叹称异。绍新曾对世南说:“本朝灭亡,分当朝没,只是看看我这个弟弟,私下以为家族不会灭亡了。”当时有个擅长文辞的孙万寿,与绍安友情笃厚为忘年之交,被当时的人并称为孙、孔。绍安大业末(618)为监察御史,那时唐高祖还在河东为隋朝讨伐贼寇,诏命绍安监督高祖的军队,很得接纳遇合。到高祖受禅即位时,绍安从洛阳隐秘地前去投奔。高祖见他来很高兴,授予他内史舍人官职,赐给住宅一处、良马两匹,还有钱米绢布等物。当时夏侯端也曾做御史,监高祖的军队,先于绍安归顺唐朝,授官秘书监。绍安曾在一次陪侍皇帝的酒宴上应诏命吟咏《石榴诗》道:“只为时来晚,开花不及春。”得到当时人的称赞。不久诏命撰写《梁史》,书未撰成而先逝。有文集五卷。

  儿子孔祯,唐高宗时为苏州长史。曹王李明任州刺史,不遵守法令制度,孔祯常常进行规谏,李明说:“我是皇上的弟弟,哪里就会有失于为王呢!”孔祯说:“恩宠是不能依赖的,大王不奉行国法,恐怕今日的荣誉地位,不是大王所能保住的,难道没看到淮南王刘长的事吗?”李明听后不高兴。李明身边有人欺凌虐待老百姓,孔祯就把这些人抓起来杖打而死。李明后来果然获罪判刑,被贬谪到黔中(今湖南沅陵西),曾对人说:“我愧悔没有听孔长史的话,以至于有这样的下场!”孔祯后升任绛州刺史,封爵武昌县子。死后谥号为温。

  祯子孔季诩,早年知名,官做到左补阙。

  绍安有个孙子叫孔若思。若思从小丧父,母亲褚氏亲予教育训导,于是以学识品行知名。年少时,有人带了褚遂良的几卷书法遗墨送给他,他只接受了其中一卷。这人说:“此种书法为今日人们所看重,价比黄金,为什么不全部收下?”若思说:“如果是价比黄金的话,我收下的就已经很多了!”又取出一半送还来人。考中明经科,后升任库部郎中。若思曾对人说:“官做到郎中就足够了。”从此将一石止水放置在座位右边,以表示止足不前的意思。不久转任给事中。中宗即位,敬晖、桓彦范等人主持国政,因为若思了解很多旧日典章制度,所以凡有改革大事及疑惑难决的问题,多来向若思进行咨询。后又转任礼部侍郎,出京任卫州刺史。在此之前,各州的别驾官职都用宗室的人担任,他们都不对刺史表示敬意,因此多做不法的事。若思到达卫州后,上奏别驾李道钦犯法的状书,请求加以审讯。于是诏命别驾对刺史行礼表敬,这点是从若思开始的。不久以廉洁方正著称,加官银青光禄大夫,赐绢绸一百匹。历任汝州刺史、太子右谕德,封爵梁郡公。开元十七年(729)去世,谥号为惠。